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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VTA-OD 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规定
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程序
1 申诉/投诉和争议的范围
1.1 涉及对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证审核结论、检测服务的检测数据等结果的异议;
1.2 涉及对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暂停、撤销、注销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处置的异议;
1.3 涉及对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证、检测服务的不满意或抱怨;
1.4 涉及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1.5 涉及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审核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非歧视性;
1.6 涉及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有损受审核方/获证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 申诉的处理
2.1 申诉方应在接到桦泰认证的认证决定或投诉、争议处理结果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桦泰认证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
2.2 桦泰认证管理部在接到申诉后一个月内,必须对申诉做出决定,并将申诉处理结果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申诉方。
3 投诉或争议的处理
3.1 投诉或争议可通过书面的信函、来人反映或以其它渠道的方式进行,投诉人须提供所投诉事实的细节情况,证明材料并签章。对匿名投诉一般不予处理。
3.2 对于署名投诉,桦泰认证应及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全部信息,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证据,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措施,并以书面方式通 知投诉人或有关方。
4 申诉方如果对桦泰认证处理申诉、投诉/争议的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桦泰认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身合法利益的,可以向认证监管部门及认可机构进行投诉。
5 申诉、投诉/争议处理过程中如有费用发生,由责任方承担。
6 约束规则
6.1 处理申诉/投诉/争议的工作人员对其职能所涉及到的任何与申诉/投诉/争议人及有 关方面的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2 参与申诉/投诉/争议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保持客观公正。
6.3 与申诉/投诉/争议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该申诉/投诉/争议的处理工作。
申、投诉联系方式:
管理部
联系电话:0516-83830825 传真号: 0516-83830825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南三环路27号晴朗谷广场3、4幢1单元509-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