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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VTA-OD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规则
桦泰认证(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规则
1 管理体系认证费用的构成
1.1 申请费
凡拟申请桦泰认证的组织,在签署认证合同后,均应支付申请费。申请费为1000元人民币。
1.2 审核费
审核费的收取依据认证审核所需的工作量确定,以审核人日计算。
1.2.1 现场审核的人日主要取决于:
1.2.1.1 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
1.2.1.2 雇员人数;
1.2.1.3 产品类型;
1.2.1.4 生产(服务)过程的复杂程度、环境、安全风险;
1.2.1.5 作业场所的分散程度;
上述因素在不同的组织对现场审核工作量的影响是各不相同的。
1.2.2 确定的工作量(人日)除现场审核外,还包括与审核有关的文件审查、审核准备、编写审核报告和不合格纠正措施的验证。
1.2.3 各种管理体系审核工作量标准详见《审核时间确定管理程序》。
1.2.4 桦泰认证每人日的费用由桦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物价变化制订。人日费为 3000 元/人日。
1.2.5 在审核员时间表中所列的人日中还应增加适当的交通往返时间。
1.2.6 如果组织要求预审,桦泰认证将为组织进行工作量少于正式初审的预审核,预审只做一次。预审的目的仅为确定组织是否已作好评定准备。预审费按投入的审核员人天计费,一般为初次审核费的50%。
1.2.7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2000 元,桦泰提供中英文正本一套。
1.2.8 重审费
处理各种申诉和投诉时,桦泰认证需派人员到现场进行重审,如经重审判定其责任在获证组织,则重审费用由获证组织承担,按实际工作人天计算。
1.2.9 在证书的有效期内,桦认证泰将进行初次审核后的监督审核,监督审核费按投入审核员人日计费,计费规定如下:证书有效期内进行两次监督审核,每次监督审核的费用为初次正常审核费用的1/3。
1.2.10证书三年期满,桦泰认证将对申请再认证组织进行再认证审核,审核费计费规定如下:再认证审核的费用为初次正常审核费用的2/3,桦泰认证将对申请再认证组织进行再认证,人日费为3000元/人日。
1.2.11 企业申请扩大认证证书范围(可包括产品、活动范围、组织范围、地域或场所等)获证组织提出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并提供变更的体系文件和相应的资料,市场部按规定进行申请评审受理。
1.2.11.1 根据认证组织要求可单独进行扩大认证范围审核,也可同监督审核/或再认证一起进行。单独进行扩大范围审核时应按初次审核时的人日数进行评定,审核条款应覆盖认证标准所要求的全部条款。与监督审核同时进行时,涉及扩大认证范围的部分应按全条款进行审核,审核人日数应不低于认证组初审人日总数的三分之二。
1.2.11.2 结合监督审核扩大产品范围,若扩大产品仍在原生产线上且与原认证产品为同一单元的其他型号,申请扩项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审核时只须对增加的产品进行样品检测评审,审核人日增加0.5~1人日。
1.2.12 认证范围的缩小当缩小认证范围时,如范围的缩小只引起环境因素的减少和体系覆盖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减少,客服部可直接报请技术委员会对缩小的范围进行确认后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如果有可能因工艺/流程的变化、原材料的变化、生产设施的变化带来新的环境因素情况,则审核仍应安排现场审核(可结合监督或再认证进行)对审核后的情况由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定,并办理有关换证手续。
1.3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 元,每年交纳一次(随监督审核费一并交纳)。
1.4 差旅费(含食宿) 审核所发生的差旅费按实际支出结算,由申请认证的组织承担。
1.5 费用支付时间
1.5.1进入现场审核前二周,向桦泰支付申请费、审定与注册费、审核费;
1.5.2年金和监督审核费于监督审核前两周支付;
1.5.3预审费于预审前两周支付;
1.5.4差旅费用按实际支出支付;
1.6 桦泰认证在收到全部申请费、审核费、证书费、差旅费、管理费用后颁发认证证书或确定证书保持有效。
1.7 无正当理由,桦泰认证不全部或部分免收认证费用,确属特殊情况的,须经认可机构批准;
1.8 桦泰保留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本说明修改的权利